因工作需要,浙江瓯海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务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浙江瓯海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工作日9:00-11:30,13:30-17:0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招聘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77-55592386,王先生。
3、报名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宁波路2801号11楼(浙江瓯海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03室)。注:可乘坐90路、128路公交车至潘桥街道办事处站下车(即公司楼下)。自驾者可将导航目的地设置为宁波路2801号潘桥街道办事处(位于公司一楼),公司楼下设有停车场,驶入该区域后按秩序停车,不得随意停放。
(三)报名要求
报考需提交的材料:①报名表(见附件3);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人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自行查询并打印;④相关从业任职经历证明(可参考附件4)和中共党员身份证明;⑤社保缴纳证明;⑥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背面备注姓名)。
(四)资格初审
1、由浙江瓯海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资格初审(学历专业资格审查以附件2对照范围为准)。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工作经验年限时间,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0年11月30日,在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3、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的,将取消开考。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理论水平和与岗位相关的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2、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仅对面试对象进行,安排在面试当天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进行核对。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体检、考核
(一)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满分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加试(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二)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核内容主要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可以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一)有关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及招聘其他事项的通知届时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浙江瓯海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浙江瓯海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