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由温州市政府批示成立的首家大数据运营公司,公司在温州市政府的授权监督下,致力于推动温州政府数据交易市场化,在全国率先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产品开发,不断释放和提升数据价值,探索构建城市大数据应用生态体系,满足政府对公共数据治理和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的要求;形成健全规范的商业数据流通、交换机制,共同促进商业数据资产流通、充分释放数据资源衍生产品红利,为国家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后端工程师2名
前端工程师2名
测试工程师1名
UI设计师1名
安全运维工程师 3名
项目负责人 1名
商务专员2名
人事经理1名
主办会计1名
综合文秘1名
二、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数字科技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三、具体岗位要求
1、招聘岗位要求详见《温州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技术人员一览表》(附件1)
2、报名资格条件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3年1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将《温州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附表2)(附报名表原格式)、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证书(附学信网学历认证)、专业资格证书及相关岗位佐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等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11511398@qq.com进行报名,报名邮件主题:本人姓名+岗位名称。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2023年4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1)2023年2月13日前投递的简历将进入首轮筛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将收到面试通知,报名材料不全者不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个性特征和人岗匹配度等内容。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
(2)首轮招聘未招满的岗位将视简历投递情况适时组织招聘。
3、聘用
(1)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1、公司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特别优秀人员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2、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