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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2年上半年温州市大学生 实习岗位的通知
日期:2022-01-10 浏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百万人才聚温州”的决策部署,搭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平台,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回温留温就业创业,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  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上半年温州市大学生实习活动。现向全市征集大学生实习岗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要围绕我市重大战略、重大平台和重点企业的需求,结合辖区内主导产业实际,重点征集一批契合本辖区内特色产业需求的实习岗位,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组织有意向的在校大学生来温参加实习活动。
二、岗位征集
各用人单位即日起可登录温州人才网(https://www.wzrc.net/)注册进入企业中心申请实习单位并发布实习岗位。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征集审核市本级单位的实习岗位,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征集审核本辖区单位的实习岗位。每个单位提供实习岗位须为实习本单位岗位。实习期至少1个月及以上。岗位征集时间截至2022年2月28日。
三、单位要求
实习单位应具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能为实习大学生配备专门的实习指导老师,并按实际需求进行岗位培训;能为实习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实习过程中的事故,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商业保险。
四、双向选择
实习岗位信息将在温州人才网大学生实习专区和全国各“高校人才工作联络站”的就业服务平台上进行集中发布和推广。届时将组织用人单位与意向学生进行对接,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结合学生专业度进行匹配筛选,对接成功的单位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
五、实习生活补贴
支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大学生来温参加政府组织的实习活动,给予实习人员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的实习生活补贴,以及在温期间综合商业保险费用。实习生活补贴及相关补助每月由实习单位代垫发放,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凭相关材料向属地实习生活补贴负责单位申领返还代垫发放的实习生活补贴及相关补助。
六、其他说明
市本级受理省部属在温高校院所、市属单位的对象;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受理本辖区内单位的对象,包括明确管理关系的科研院所;实习单位为企业的,由“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查重系统”确定隶属地(原则上按财政收入确定隶属关系)。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类学生和预备技师(技师)班学生享受大学生实习同等待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照企业享受相关政策。


温州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