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资源化利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设计集团所属温州市建筑质监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申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以开展建筑渣土泥浆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相关业务的国有控股合资公司。公司下辖1家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以及技能要求;
(四)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符合上级及集团有关任职回避制度要求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存在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详见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3年9月27日起开始报名,首轮招聘报名时间截至10月31日。首轮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并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招聘,直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到温州建设集团官网自行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附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岗位-姓名”发送至邮箱(wzszyhhr@163.com)。
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重复报名,取消报名资格。
联系电话:0577-88728122;联系人:周小姐、季先生。
(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数量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首轮招聘是否开考。
(三)简历筛选
若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大于30:1时,由公司视情决定是否启动简历筛选。
(四)考核办法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素质业绩评价、操作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评价与面试或面谈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2.笔试、素质业绩评价、操作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并列进入面试。
3.面试或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60%。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
在面试(面谈)前,按照岗位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面谈)资格。
(六)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人选。如遇总分相同,以面试(面谈)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面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对象。
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政策执行。复检次数一般最多为一次,复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任
公示期满,对拟聘任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任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岗位分配、聘任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考核有关事项届时将通过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专业匹配参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公司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
(三)海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写报名表和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在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录用要求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的,以及初次办理录用后一年内因考核不合格、辞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视岗位需要和具体情况等因素确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则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六)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与电子邮箱,并保持通信畅通。
附件:1.报名表